【文字解读】六安市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2-08-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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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稳岗工作力度,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安徽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76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

二、起草过程

市人社部门严格依据省厅文件规定,联合财政、教育等部门科学制定我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补助标准、“免审即享”、自主申报方式,最终形成定稿。

二、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三、补助条件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

四、补助标准

每招1人按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五、补助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1.免申即享: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核实比对省人社厅下发数据中的参保、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享受等情况,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企业自主申报: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含电子表格)、毕业证书复印件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请。

六、资金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批次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0日内将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或法人账户。

七、政策执行

期限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2.企业招用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3.劳务派遣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时,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享协议和分享资金明细表。

4.对存在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退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文件六安市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细则政策咨询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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