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2-10-0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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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企业用工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升农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

市县区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落实重点农业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全面掌握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实施分级监测动态管理。为重点缺工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一对一协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坚持保障常态化用工和季节性用工相结合,开展专项对接输送和技能培训,满足茶叶采摘、水果套袋等我市特色农业季节性用工需求。建立农民工失业登记制度,年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

二、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

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创新创业人才库”、“企业岗位需求库”、“就业创业政策库”。截至目前,全市共采集人力资源370.51万人,其中我市劳动者在市域内就地就近就业29.46万人;发布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184条;认定人才信息18条;采集各类市场主体信息45.41万条;发布岗位需求2.09万条。依托“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加强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通过大数据匹配、信息推送,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市共享”和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提升就业岗位供需匹配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充分发掘平台数据资源运用潜力,向外出劳动者常态化推送家乡创业政策和机遇信息。为有创业意愿和寻求资金支持的劳动者提供线上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精细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和“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通过走访慰问、政策宣讲、岗位推荐等方式,促进人员回乡、技术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

三、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培育

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服务质量高、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性,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劳务外包、战略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强化人力资源行业自律和监管。以长三角城市为重点,强化区域人力资源协作,精准对接输出。通过技能培训,形成区域规模化专业劳动力集聚地,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提高就业创业质量。鼓励劳务输入地在对接中帮助本地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融入城市生活。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市场主体和农业企业在签订商业合同中,要有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条款。各级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农业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业企业不得以合同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农业企业,成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配备劳资专管员,负责核实记录农民工身份登记、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实时掌握现场用工人数及工资支付情况。在全市全面实行银行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农业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执行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扎实推进“两保五对接”工作。围绕保就业、保障用工,常态化开展包保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和痛点,确保“两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各级人社部门主动对接行业部门,统筹政策性岗位开发,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工作力争于8月底前完成。主动与企业对接,提供招工用工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对接,多渠道帮助农业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支持培训机构与农业企业对接,鼓励农业企业“点单”、培训机构“上菜”,提升技能培训针对性。开展跨区域劳务用工对接,充分发挥省内外劳务协作机制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五对接”活动,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农业企业用工难题逐步缓解。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人社局就业科

联系电话:3376023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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