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工作要求,霍邱县人社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
一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
二是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在2019年底前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
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截至6月23日,已全部发放到位,当月共补发养老金约1775万元,惠及全县22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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