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能 高质量助力脱贫攻坚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金安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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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六安市金安区克服财力困难、积极创新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职能作用。

一、及时完善政策,扩大代缴范围。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优势,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初及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印发(金政〔2018〕14号)通知,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和省、市关于社保扶贫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对象由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三类群体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扶对象等五类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由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扩大到政策出台后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为实现贫困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供了政策保障。2018年为18910人贫困人员代缴保费4019200元,其中为1078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保费2156000元。

二、借力社保扶贫,推进全民参保。坚持精准扶贫、防止返贫两手抓,区人社局始终做到“四个抓好”:一是抓好信息核实。协调扶贫、民政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在抓好符合代缴条件贫困人员参保的基础上,重点对2014-2017年度43249人已脱贫贫困人员参保情况进行了核实。先后将24050人未参保人员信息分发乡镇核实未参保原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与人社部联网监测库进行比对筛查,对没有参保的非贫困人员及时引导参保。二是抓好政策引导。在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加大中高档缴费补贴力度,2019年缴费补贴最高达170元,全年新增财政投入240万元。组织开展“送政策到村组、送培训到基层”活动,借助“文化下乡”、“春风行动”等活动广泛宣传城乡居保新政策,经办人员走村入户引导7228人未参保贫困人员主动参保、18500人已参保有缴费能力的贫困人员主动提高缴费档次、26.5万人非贫困人员早参保多缴费,2019年底人均缴费水平达483.9元。三是抓好经办服务。开发微信缴费、皖事通变更信息,提供参保缴费便捷服务;为特殊人群参保开辟绿色通道,统一简化参保手续;区居保中心成立三个小组下沉基层一线,指导帮助乡村为部分行动不便或无户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四是抓好激励机制。区政府将社保扶贫纳入民生工程考核,专项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奖励总金额7万元。2019年底,通过系统比对和现场抽查核实,所有乡镇都通过了社保扶贫成果核验,全区参加城乡居保总人数44.77万人,其中待遇领取总人数12.7万人。

三、发挥兜底职能,确保应保尽保。着眼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率、保费代缴率和待遇发放率“三个百分之百”,区人社局对2018年以前已经脱贫的127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没有缴纳保费的原因进行了认真调研,结合贯彻《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6号)文件精神,坚持从长计议防止返贫,再次向区政府专题汇报,争取政策支持,从2019年9月开始对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截止2019年底,全区为43342人贫困人员代缴保费8922800元,其中为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7139人代缴保费7529400元,为25554人贫困人员发放养老金,直接发放养老金329人,全区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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