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次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材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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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11月26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王忠祥等14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0391、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王忠祥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杨斯俊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何翠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王干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刘恩付

六安市金寨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张俊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胡兵

六安市霍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胡冬梅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朱继祥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丁建忠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苏青晨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王吉军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李正洋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杨晓亮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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