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首次定职申报须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0-1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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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定职条件

1.档案由单位或个人委托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

2.初次认定注意事项:(1)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专学历以上(含本级)全日制毕业生;(2)所学专业与认定的专业一致或相近;(3)对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卫生、标准化工程、图书、档案、律师等中、初级资格“以考代评”的专业不能直接认定;(4)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对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

二、申报所需材料

首次定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档案号(核实档案);

2.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满相应学历所需年限);

3.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单位缴纳满相应学历所需年限,个人自行缴费不予认可);

4.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系列);

6.提供近期两张一寸照片;

7.下载附件《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并双面打印表格(共3份)。

三、相关要求

(一)认定职称对学历、资历的要求

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二)表格填写要求

1.个人总结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技术工作的能力经验及履行职责情况、成绩等;

2.表格中《见习期内表现情况及考核意见》、《单位公示情况》需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意见主管部门》需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五年内不得申报;

2.报送材料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30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地点: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6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4-3331110。

附件: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附件请双面打印)

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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