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次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材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30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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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3月27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许安军等11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6015、3376013,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许安军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任宏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孙媛媛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桑学忠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曾家柱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刘福民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刘其华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杨社凡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徐登军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王爱平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曹光圣

六安市舒城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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