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直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第十四批)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皖人社明电【202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经审核 ,现将2020年市直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第十四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0564-3376086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564-3370656
附件:《2020年市直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企业名单(第十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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