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6-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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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市人社局自2020年6月-8月,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书面审查对象涉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此次书面审查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等。

此次书面审查将继续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或者不能进行网上申报操作的用人单位,可报送书面材料。整个过程分自查、申报、审查、公示等环节。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书面劳动保障审查情况,市人社部门根据《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巡查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等情况,对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按A 、B、C三个等级向社会公布。

对拒不参加网上审查又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书面审查不合格或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的用人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劳动保障诚信“黑名单”,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凡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自书面审查开展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推荐其评先评优,不予出具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证明,不得享受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不得享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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