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新福祉 养老保险惠民生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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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从2020年1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15元,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参保群众,每人每月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本次提高标准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基础养老金将达到123元,由全省末位一跃而居全省中上游。

据悉,自2009年我市金寨县、霍山县在全国第一批试点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此次提标已是第四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逐步提高至70元、75元、110元,再到现在的人均123元。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将新增支出1.43亿元,全市约87万余名城乡参保居民获得直接实惠。这是我市市委、市政府关注基层百姓利益、重视民生保障的有力举措,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展现。

下一步我市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政策落细落实,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之策,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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