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助企业轻装上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1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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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积极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预计2-6月份减免期内,三项社会保险减半征收单位部分社保费0.29亿,免征单位部分社保费3.18亿,累计减免社保费3.47亿,将切实减轻我市企业负担,稳定职工就业,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范围包括已参保的各类大中小微企业。减免政策从 2020年2月开始执行。具体为: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2020年2月份至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大型企业减半征收3个月(2020年2月份至4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对2020年2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已全额退费到账。

据统计,我市3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减半征收单位部分社保费980.5万元,免征单位部分社保费6364.3万元,累计减免社保费734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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