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六安市技能培训提升工程经办机构相关信息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7-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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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技能培训提升民生工程政策落实,现将六安市培训经办机构相关信息

公示如下:

项目

经办机构名称

单位地址

补贴标准

申报程序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技能

脱贫

培训

六安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鉴定中心)

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人社局614室

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6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4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补助资金(含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由培训机构负责统一申报(一期一报)。培训结束后30日内,培训机构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脱贫培训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脱贫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脱贫培训对象伙食、交通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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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新录用

人员岗前

技能培训

六安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人社局507室

人均800元

开展培训前,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培训后申请补贴时,应提供参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结业考核证明、培训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等凭证材料,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人均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其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省属企业向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其中:疫情期间可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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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工

系统培养

六安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鉴定中心)

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人社局614室

1.在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68号)基础上,对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子女,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

2.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按新增全日制学生1200元/人标准给予技工院校补助。

1.补助资金(含生活、交通补助)由技工院校负责统一申报。每年5月底前,技工院校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学生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补助申请表、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村出具的证明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的材料。省内生源学生户籍非就读院校所在地市县的,由其院校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后,学生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申领。此项补助与“雨露计划”不得重复享受。

2.技工院校应于每年5月、11月从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新培养技工人员信息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后报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核拨给技工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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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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