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1-0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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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67号)文件精神,现就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20分)

(一)项目立项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按照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评价指标表》,细化了绩效评价目标,与省民生工程目标要求保持一致。

2 绩效目标明确性绩效目标对缴费人数任务完成情况、人均缴费水平、宣传培训、应代尽代、应发尽发以及资金拨付、新老农保衔接转换进度等方面进行了量化。绩效目标具体、清晰、可衡量,任务数与年度预算投资补贴额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情况

1、资金到位率中央和省级资金实际到位102005万元,县级资金实际到位33483.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性中央、省级、县级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至财政专户,确保城乡居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34.9分)

(一)项目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为加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六安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19〕99号),从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待遇确定等方面,统一了全市的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

2、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城乡居保宣传,抓住“春风行动”、“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大型主题活动机会设置城乡居保宣传台,深入集镇、社区、村组采取发放宣传单、城乡居保政策手提袋、围裙等方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引导参保居民多缴、长缴。对县(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从城乡居保政策、经办流程、基金安全等方面开展培训,使其掌握宣传方式、方法,熟悉城乡居保政策。

3、服务规范严格按照城乡居保经办规程开展业务,制定了《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与流程管理办法》,从基金征缴、财政拨付、待遇支付、稽核与内控、信息系统授权管理环节等方面规范经办业务流程、防范基金风险。

4、动态管理根据城乡居保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为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手续。

5、待遇核查比对按季度做好跨省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比对,按月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民政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对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及时暂停待遇发放,按照规定程序追回重复领取、冒领的养老金,保障基金安全。

6、资格认证工作经办机构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防范冒领情况发生。在叶集区试行了手机APP智能“刷脸”认证,方便广大群众,实现便民服务与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双赢效果。

7、系统操作管理规范业务岗位操作程序、经办权限、审核权限,明确各岗位经办责任。坚持业务系统与外网隔离,业务专网封闭运行,对调离岗位人员及时申请账号注销变更,维护城乡居保数据安全。

8、“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为方便广大城乡居保参保群众,打通城乡居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我市所辖县区均建立了一定的比例的示范点。

9、资料报送情况对要求统一上报的资料,指定专人负责。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确保资料齐全、数据真实、逻辑准确。

10、档案管理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3〕36号)文件精神,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将档案纳入软件管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二)财务管理情况

1、账户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支出户、待报解账户,确保参保缴费资金、支出户利息及时归集到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支出户严格按照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出,不发生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业务之外的支出事项。

2、 资金使用规范基金支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定,实现基金专款专用,确保基金支出安全平稳运行。

3、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每月按照经办、审核、复核、审批程序,根据发放待遇人数和金额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至支出户。根据信息系统生成支付数据,由合作银行按月发放至待遇领取人员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的审批和支出符合基金管理规定。

4、会计核算根据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设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科目,按照规定取得的原始凭证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形成记账凭证,生成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时与财政专户、银行账户、业务数据核对,做到账证、账表、账账相一致。

三、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1、当年缴费人数任务完成情况截至12月1日,我市城乡居保缴纳当年保费人数201.37万,目标任务完成率已达到111.23%;年度缴费到账金额(含政府代缴和个人缴费)7.73亿元;1-12月份实际共为87.31万到龄人员累计发放养老金12.1亿元。

2、上报参保缴费人数误差率情况上报参保缴费人数取数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监控平台,系统数据与上报申请参保缴费补贴人数一致,无误差。

3、按时发放养老金情况城乡居民养老金通过信息系统生成支付数据由合作银行按月发放至领取人员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

4、重复领取养老金情况按月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信息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民政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杜绝重复领取养老金情况的发生。

四、效益情况(自评得分20分)

1、群众对政策满意度情况。我市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经过中央和省级数次基础养老金提标,以及近年来实施的社保扶贫等政策,广大城乡参保群众享受到了更多实惠,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加。

2、群众对工作满意度情况城乡居保工作人员热情的态度,走村入户式面对面的宣传,使得参保群众对城乡居保保障民生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开展“四个不出村”建设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水平。群众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3、可持续性情况按照规定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结余基金进行了保值增值。县、乡两级均有专门的人员、机构以及固定办公场所;市、县、乡三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均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六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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