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由谁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15期)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7-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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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分为三类:(1)用人单位,即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工伤是由于为本单位工作造成的,因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2)工伤职工,即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职工如果认为工伤受到的伤害可能或已经影响其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工伤职工受伤较为严重,自己提出申请有困难,由其近亲属代为申请,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关视频资源来源于人社部工伤保险司等)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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