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03 09:37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特对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疫情期间业务经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退休审批。对2020年1-3月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延迟到4月办理退休,养老金从到龄次月由养老基金予以补发。为防止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可电话至市征缴中心(3376150)委托办理暂停缴费,待审核确认后允许疫情期间补缴。已办理退休尚未取走的退休批复和档案材料的,由我局相关科室中心进行内部传递,单位和个人可拨打电话查询进度。

二、关于养老待遇发放。①对2020年1-3月份办理企业退休人员身份证信息变更的,可延迟到4月份办理。②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可通过“六安人社”APP办理,如果一定要前往业务大厅办理的,可延迟到4月份办理。联系电话:3376052。③新增退休人员,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问题,待遇核算可延期到4月份办理。特别困难的暂按临时待遇计发,待4月份再补办相关事宜。联系电话:3376057。④退休人员社保卡丢失或损坏需要变更养老金发放账号的,可延期到4月办理。如需暂停的,可先电话联系,之后补发。联系电话:3376097。⑤退休人员待遇因未认证暂停发放需要恢复的,可电话联系,我们先行恢复发放,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认证手续。联系电话:3376097。    

三、关于征缴业务。单位及个人在办理社保登记、社保人员增减变动、单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社保缴费明细及打印、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及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等各项业务时,已和社保征缴部门签订了社保业务网上办理协议的单位可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uan.gov.cn)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云平台进行网上办理;未签订协议的单位可登录安徽政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网上办理;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的人员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通过用户注册登录办理转移。

四、关于机关保业务。对已经开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网上办理的业务,请各参保单位一律采取网上申报。单位端暂未开通账户的单位或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现场办理的特殊业务,建议采取QQ业务群、邮件、传真等方式传送电子、纸质材料进行办理,待疫情防控解除后单位补报相关纸质材料。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一起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六安人社APP自行查询、打印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待遇发放信息、社保证明等材料。

五、关于丧葬费等业务。退休人员于2020年1-3月份死亡的,单位或者家属可以电话告知或者传送相关电子材料于市养老中心(联系电话:3376097)或机关保中心(联系电话:3370380)相关业务科室,未及时告知导致养老金多领的,待疫情结束后予以退回并按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申领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可延迟到4月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从职工死亡次月予以补发。(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支付限于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由于以上业务办公区域系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疫情期间原则上不接待来人来访,参保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进行咨询,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相关处理措施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工作日期间相关业务联系电话如下: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3376015

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376097

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3376150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部(征缴业务)3379565  待遇支付部(待遇发放业务)3370380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市直下岗失业档案托管人员办理退休):3376114、13615641063

 

 

2020年2月3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