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次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材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7-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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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7月20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李军等19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0391、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李军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陈士国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曾安林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张琦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袁锐刚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金业余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施德育

六安市舒城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汪洋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李玲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乔如军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陆永春

六安市霍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董兆勇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李瑞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孙自辉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

景先庆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6

陈肖健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7

袁同胜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8

黄孝祥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9

周占厂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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