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次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材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2-2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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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2月20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夏小桥等15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0391、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夏小桥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毛德实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程玉宏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晋从兵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陈启富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张效才

六安市叶集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李成双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周衍武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张方霞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戴厚玉

六安市舒城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朱守云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高仕如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罗运祥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吴骥

六安市霍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

郭阳东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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