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次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材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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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1年1月18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陈军等14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0391、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陈军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杨继兵 六安市霍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吴宗运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李长庆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薛中云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方辉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丁雪松 六安市金寨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张志龙 六安市舒城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汪廷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刘先平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黄俊保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胡守明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汪仁东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朱德祥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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