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次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公示材料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1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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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12月16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刘雪妮等20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0391、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刘雪妮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庄学玲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张晓忠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史先虎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谢月生

六安市舒城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邹建华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王乐田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乔如军

六安市霍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宋利华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陆琪玉

六安市霍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刘庆

六安市霍邱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郭阳东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刘传兵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张仁海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

徐青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6

骆伟

六安市金寨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7

李晓军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8

王贵军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9

马国圣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

彭以斌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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