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为民扬正气 关爱弱势促和谐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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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8日上午,李泳锋等十五位劳动者委托代理人王之勇律师来到仲裁院,将一面上书“仲裁为民扬正气,关爱弱势促和谐”的大红锦旗送到了我院工作人员手上,并表示深深的感谢。

李泳锋等十五位劳动者在六安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近一年时间,公司既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购买社会保险,同时拖欠几个月工资迟迟不发。劳动者无奈之下,通过委托律师向我院提起劳动仲裁。本案涉及诉请标的额435531元(其中拖欠工资206631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707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58200元)。我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六安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男来领取相关仲裁文书,但该单位拒不领取。后我院两位工作人员至六安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送达开庭通知等仲裁文书,但该公司已停止经营,且无人值守。在与劳动者沟通后,我院依法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文书。公告时间结束,我院及时开庭审理,但被申请人六安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到庭应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院依法缺席裁决了此案。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与劳动者沟通时得知,用人单位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履行义务的可能。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裁决书成为一纸空文,我院及时制作了财产保全移送函,并将相关财产保全材料移送至金安区人民法院,该案系我市首例仲裁阶段进行财产保全的案例。该案已进入人民法院执行阶段。

我院全体同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仲裁为民,倾心服务群众,积极拓展仲裁新机制,协调司法机关促进裁审衔接,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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