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材料告知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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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是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尽的义务,也是进行劳动仲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加快办理立案手续,申请人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供:
一、书面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律师函、身份证及推荐信)。
四、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五、提交《证据资料清单》(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
六、证据。
以上材料除第三项外,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需提供:
一、书面仲裁申请。
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
四、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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