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就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的通知
六人社秘〔2022〕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财政局: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让援企稳岗政策直达基层、惠企惠民,进一步加大就业稳岗扩岗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引才难”、“招工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市县区给予企业按当年新增职工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补贴(100元/人.月),不足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计算。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自愿自主向社保参保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指定帐户。
三、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提高审核发放效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每半年一申报(每年6月、12月各申报一次),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向社会公示享受政策的企业。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数据比对,确保稳岗扩岗政策落地落细。
附:六安市稳岗扩岗补贴资金申报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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