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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基数调整问题
留言时间:2021-12-16 16:53:0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235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六安市社保基数调整为什么补交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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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发表于:2021-12-21 19:14:31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35号)文件要求,我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下限为3429.11元。文件执行的时间是2021年1月,因此社保基数需要从2021年1月调整,补缴一年。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市医保局 2。因我省社保缴费年度为当年1月至当年12月,每年待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文件下达后,进行差额调整,2021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联系电话:0564-12333。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人社局